霍山
金寨
霍邱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被执行人:陈维海
出生日期:1990年11月7日
户籍地:霍邱县王截流乡朱张村一组006号
身份证号码:342423199011076316
执行标的:150000元及利息
举报电话:18919707761 0564-6648110
联系人:刘法官
悬赏条件: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拘留的,奖励人民币3000元;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(本院掌握的除外)真实有效使得案件债权得以部分全部实现的,按照到位标的5%提供奖励。
被执行人:胡同伟
出生日期:1979年6月20日
户籍地:霍邱县高塘镇粉坊村滕庙组
身份证号码:342423197906205239
举报电话:17356489217 0564-6023220
联系人:匡法官
悬赏条件: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胡同伟下落线索,并被法院核实控制的,奖励提供线索人人民币1000元。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胡同伟财产,并被法院核实的,按照核实财产的4%奖励提供线索人,如果核实的财产大于本案标的额的,则按照标的额的4%奖励提供线索人。
本院郑重承诺: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。
舒城
(2023)舒法执赏7号
被执行人:卫艾忠,男,1969年4月4日出生,汉族,舒城县人,住安徽省舒城县阙店乡三湾村兴庄组,居民身份号码342425196904046519。
执行案号:(2021)皖1523执228号
执行标的:被告卫艾忠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王俊明归还借款150000元。
悬赏期限:2023年4月20日——2024年4月19日
悬赏条件: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,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,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6%。
悬赏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。
本院郑重承诺: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。
联系人:金警官
联系电话:0564-2780602
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
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
(2023)舒法执赏8号
被执行人:韦宗保,男,1986年3月16日出生,汉族,舒城县人,驾驶员,住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汤池镇姚河村新塘组,居民身份号码342425198603168132。
执行案号:(2022)皖1523执162号
执行标的:被告韦宗保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赔偿原告程华焕医疗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等各项合计257818元。
悬赏期限:2023年4月20日——2024年4月19日
悬赏条件: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,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,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%。
悬赏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。
本院郑重承诺: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。
联系人:金警官
联系电话:0564-2780602
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
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
(2023)舒法执赏9号
被执行人:童雪峰,男,1981年10月17日出生,汉族,市民,住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鼓楼阳光城10栋,居民身份号码342425198110170517。
执行案号:(2022)皖1523执512号
执行标的:被告童雪峰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杨平货款248000元,并应承担逾期付款利息(以248000元为基数,2018年11月27日-2019年8月19日,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,2019年8月20日至付清日止,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)。
悬赏期限:2023年4月20日——2024年4月19日
悬赏条件: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,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,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%。
悬赏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。
本院郑重承诺: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。
联系人:金警官
联系电话:0564-2780602
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
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
(2023)舒法执赏10号
被执行人:张明生,男,1974年8月11日出生,汉族,住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金龙巷4-12-177,居民身份号码342425197408110010。
执行案号:(2021)皖1523执343号
执行标的:张明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舒城县万事达保温防水材料厂货款47260元。
悬赏期限:2023年1月30日——2024年1月29日
悬赏条件: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,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,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%。
悬赏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。
本院郑重承诺: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。
联系人:金警官
联系电话:0564-2780602
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
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
(2023)舒法执赏11号
被执行人:王权,男,1979年6月19日出生,汉族,务工,住安徽省舒城县百神庙镇百神庙街道,居民身份号码34290119790619601X。
执行案号:(2022)皖1523执2606号
执行标的:被告王权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舒城县万事达保温防水材料厂货款275023元。
悬赏期限:2023年4月20日——2024年4月19日
悬赏条件: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,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,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%。
悬赏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。
本院郑重承诺: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。
联系人:金警官
联系电话:0564-2780602
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
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
裕安区
欢迎广大群众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下落
联系电话:3212491
来源:霍邱法院、霍山法院、金寨法院、舒城法院、裕安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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